关于【全电发票全面执行】的通知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同意,我司作为试点纳税人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全面启用“全电发票”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同意,我司作为试点纳税人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全面启用“全电发票”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同意,我司作为试点纳税人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全面启用“全电发票”